保險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06
外國學生保險/健保需知
一、學生團體保險
1.每位同學強制參加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費:每學年460元(分上下學期繳納,每學期230元)。
2..有關學生團體保險條約內容、理賠給付標準及相關表單,請參閱本校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網頁。
二、國際學生新生團體傷病醫療保險(針對初次來臺未加入全民健保之國際學生)
依據「外國學生來臺就讀辦法」規定,第22條外國學生註冊時,新生應檢附已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六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保險證明如為國外所核發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在校生應檢附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保險證明文件。
無全民健保新生建議參加本校提供之「境外學生醫療保險」,目前由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承保(保單規則及內容),6個月保費共計新台幣3,000元(將列於註冊費內一併繳交)。
*理賠注意事項:門診給付相同症狀每日以一次為限,每日一次理賠上限為新台幣1,000元,且不包括下列費用:
(一)掛號費。
(二) 每日看診總費用超過新台幣1,000元上限。
*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一) 門診:
1.診療、處置或手術。
2.藥劑、注射。
3.治療所必需之材料及檢驗、檢查。
(二) 住院:
1.診療、處置或手術。
2.藥劑、注射。
3.治療所必需之材料及檢驗、檢查。
4.護理、三等病床及膳食之供應。
保險給付範圍:限於臺灣地區之醫療行為。投保前之傷病及保險公司規定之特殊疾病及醫療行為不給付。
* 備註:投保之國際學生因傷病事故必須就醫醫療時,皆可就診,但有下列情形者承保機構不負給付之責:
(一) 自殺行為、酗酒、吸食違禁藥品或犯罪行為和戰爭變亂所致之傷害或疾病。
(二) 不孕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所引致的併發症。
(三) 健康檢查、視力矯正、預防注射、外科整型美容、洗牙、假牙、義肢、義眼或其他附屬之裝置。
(四) 救護車、診斷證明書、指定醫師費、特別護士看護、陪伴費、非治療之用品費
(五) 紅斑性狼瘡(先天性)、血友病、多汗症、愛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結紮手術、器官移植、投保前之傷病。
(六) 牙科患者、單純之療養、靜養或復健者,不得給予住院治療。
*理賠辦理流程:
1.至鄰近醫療院所就診: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診所。
2.門診費用須先行自付並保留所有門診費用相關收據正本。看診完畢後務必申請診斷證明書。
3.請檢附下列文件至國際事務處(分機:3015)辦理理賠。
(1) 所有就診收據正本。
(2) 診斷書正本。
(3) 銀行存摺影本。
(4) 居留證影本。
(5) 保險理賠申請書(或至學務處衛保組索取填寫) 。
三、全民健康保險
台灣政府法令規定凡外籍學生來台就學者,擁有居留證後並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進入臺灣地區居留後,連續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後,需在其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區公所辦理參加全民健保,每個月須繳交NT$826。(健保計費期間:3月~8月/9月~2月)
另外,外籍人士可依附於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請至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補辦理投保。
全民健康保險係屬強制性保險,凡符合投保條件的民眾均應依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若不依規定參加保險,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並追溯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於罰鍰及保險費未繳清前,暫不予保險給付。上述罰鍰,經書面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全民健保局:https://www.nhi.gov.tw/)
*依附學校加保注意事項
1.加保:
(1)第一次加保之外國留學生,於取得居留證滿6個月後,攜帶2吋照片一張、居留證正本和正、反面影本至國際事務處(分機:3015)辦理加保手續。
(2)如你是要轉入明志科技大學投保,請向原就讀大學申請轉出證明單並攜帶居留證正本和正、反面影本至國際事務處(分機:3015)辦理加保手續。
(3)依附學校投保外籍學生,第1學期需繳交當年9月至次年2月的健保費用,第2學期繳交3月至8月的健保費用(每月NTD826健保費*6個月=NTD4,956)。
2.退保:因畢業、休學、退學等情形將離境者,請至國際事務處(分機:3015)申請辦理退保與退費手續。
3.轉出:因畢業將留台工作之同學或轉學,請至國際事務處(分機:3015)申請辦理健保轉出手續。
4.如果遺失了健保卡,怎麼辦呢?
如果資料變更或遺失,須換發健保IC卡者,請攜帶2吋照片一張至郵局或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辦,並繳交工本費200元。
5.就醫方式:
外國留學生於加保後,將會取得「健保卡」。同學們可憑「健保卡」及居留證至各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惟仍須自行負擔掛號費及部分醫療費用。
業務諮詢: 國際事務處境外學生組 李棋桓先生
電子郵件:Tommylee@mail.mcut.edu.tw
校內分機: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