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説明:
花蓮縣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使其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每年補助3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豐富國際學習經驗,增進國際事務理解。
二、旨皆計畫報名資格:
(一)截至110年10月28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學生活研究生(不包含在職生)。
(二)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
(三)曾獲錄取並參加過本計畫(含德國遊學)及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之學生,請勿再度報名。
三、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2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四、出國時間及地點時間暫定,遊學地點將辦理招標,決標後確定遊學國家:
(一)時間:111 年7月4日 至 111年8月1日 。
(二)地點:歐洲或亞洲國家(英語為官方語言國家)之大學或學院 。
(三)人數:3 名。
(四)內容:規劃英語學習 、參訪該國歷史 、文化及科技景點等課程。
五、其餘事項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