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須繳交符合最低語言要求門檻之語言能力證明,否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若您申請的系所授課語言為中文授課,須繳交相當於 TOCFL(Level 2)A2 或 New HSK level 4。
例:
若您申請的系所授課語言為全英文授課或是有足夠的英文授課課程可滿足畢業需求之系所組別,則申請者須繳交相當於 CEFR 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