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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UT around the World系列計畫】2021-2022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習第二梯次已開始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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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2-09

交換學校列表、開放申請之系所及各校申請資格:

請參閱:歐美地區(點此連結);亞洲、澳紐地區(點此連結) 

交換學校介紹(點此連結)

預計交換期間

於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交換1學期,實際交換期間依交換學校之學期起迄時間為準。

備註:請同學就個人情況選擇最適合之交換學校1所,若交換學校與本校合作有變化,將由國際中心與學生協商,申請適當之替代學校。

因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疫情,為確保同學健康安全,本校將保留同學最終是否如期前往之最終決定權。

 

甄選對象:

(目前為)本校日間部大三學生

(目前為)本校日間部大四預備研究生

(目前為)本校日間部碩士班學生

(以上身分交換期間仍須為本校在學學生)

備註:甄選對象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具報名資格

1. 同一教育階段內,曾獲本校推薦至國外(含大陸、港澳)交換學習者。

2. 曾獲得本校交換學生計畫錄取資格,並於錄取報到後自願放棄者。

 

報名方式及截止日:

申請人須於110年3月5日(五)下午5點前將所有應繳文件親送交至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處(不接受代送或郵寄,延遲恕不收件)。

備註:文件若有格式不符或缺漏將不予收件,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同學留意截止時間,不要壓到最後一刻才來繳件。

 

應繳文件:(必)為必繳、(選)為選繳

1.   (必)學生出國雙聯學位學習或交換學習申請表 (研修計畫至少1000字) (點此下載)

2.   (必)學生出國雙聯學位學習或交換學習家長/監護人切結同意書 (須由監護人親簽+用印) (點此下載)

3.   (必)學生出國雙聯學位學習或交換學習切結保證書 (簽署前請詳閱內容) (申請人及監護人皆須親簽+用印) (點此下載)

4.   (必)學生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 (簽署前請詳閱內容) (點此下載)

5.   (必)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中文版) (須提出正式成績單,不接受網路成績截圖,請自行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成績單須由註冊組用印)

6.   (必)語言能力證明 (須為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上所列之檢定) (須提出正式成績單,不接受網路成績截圖)

7.   (必)中、英文自傳 (格式自訂,各以一頁為限)

8.   (必)歷年獎懲紀錄證明 (須提出正式證明,不接受網路查詢截圖,請自行至學務處生輔組申請,證明須由生輔組用印)

9.   (選)其它有利審查之文件 (如優良事蹟證明、師長推薦函、參與活動證明證明等)

10. (選)清寒學子請另檢附中低收入戶之證明 (資格須由戶籍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認定之)

11. (選)具原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者,請另附證明。

* 應屆畢業生請另附同意書 (點此下載)預延生請另附證明表 (點此下載)

 

獎學金資訊:(須獲得姊妹校錄取(正式交換生)者始得領取)

教育部學海計畫(可補助國外學校學費、來回機票費及生活費)

• 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已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 語言能力需達多益600分(含)以上或同等語言檢定(請參閱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

(三) 歷年操行分數平均80分(含)以上且未曾有記過紀錄者

(四) 歷年在校成績GPA3.0(含)以上

(五) 同一教育階段,未曾獲得學海系列計畫補助者

• 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已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 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三) 語言能力及學業成績需達海外研修機構之標準

(四) 歷年操行分數平均80分(含)以上且未有記過紀錄者

• 已獲姊妹校錄取,惟學業、語言成績未達教育部學海飛颺或惜珠計畫資格者,國際中心將另以校內辦法(點此連結)補助。

 

獎學金申請方式:

申請人於繳件後填寫獎學金申請表,由國際中心送系所及委員會複審,決定是否授予獎學金。

 

校內初審結果公告:

本校初審結果預計於3月下旬公告於國際事務中心網站,錄取生須依照公告規定報到截止日前至國際中心完成報到。

 

注意事項:(其餘事宜請詳閱切結書,未盡事宜依本校規定辦理)

• 申請前請同學務必與系上師長及家長充分討論溝通,若經國際事務中心收件後欲放棄申請者, 將影響往後申請交換之權益,請同學務必留意!!

• 經本校審核通過者僅為獲得本校推薦資格,學生仍須獲得姊妹校錄取,才算取得正式交換資格

• 交換期間仍需保留明志學籍,無論是否要繳交姊妹校學費,交換生依規定仍需繳交本校之學雜費

• 請務必確認資料是否皆齊全,若有遺漏,同學需自行承擔後續所造成的問題。

• 本案承辦人:

  亞洲、澳紐地區:王柔雯小姐 (分機:3015) 電子郵件: ninawang@mail.mcut.edu.tw

  歐 美 地 區:劉怡君小姐 (分機:3035) 電子郵件: krystalliu@mail.mc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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