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4-19
外籍學生申請居留簽證相關資訊
業務諮詢: 國際事務中心 李郁小姐
電子郵件:sunnylee@mail.mcut.edu.tw
校內分機:3007
欲來攻讀學位的學生,可於出發前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若無法取得居留簽證,可先申請觀光簽證(亦稱停留簽證),並於入境後改辦居留簽證,而後再持居留簽證申辦外僑居留證。
※持停留簽證入境且就讀期間不超過六個月之外國學生,不需申請換發居留簽證,只需在停留簽證所規定之停留期間到期前至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停留簽證延期即可,最多可延長至180天。
※ 持居留簽證入境之學生,需在抵台15天內申辦外僑居留證;辦理外僑居留證前需先完成入學報到手續,以取得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其餘相關資訊請詳見附檔。
※ 辦理【居留簽證】所需文件
- 六個月有效期之護照正本
- 簽證申請表一份並黏貼6個月內2吋背景為白色之彩色照兩張(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親自簽名以確認申報內容屬實。)
- 學校入學許可正本
- 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及成績單,所持學歷證件倘非中文或英文,須先翻譯為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持學歷證件併經駐外館處驗證。
- 財力證明,國外文件須翻譯為中文或英文,並經駐外館處驗證。
-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最近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須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指定之國內體檢醫院出具,或由國外合格醫院出具,國外文件須翻譯為中文或英文,並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健康檢查項目須符合該署「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之規定。)
- 其它視個案要求所需之相關文件
- 簽證費用
1. 居留簽證規費美金66元。
2. 外國學生持駐外館處核發停留簽證(簽證代碼FS)入境者,得檢附上述文件及在學暨註冊證明(如已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向領務局申請停留簽證改辦居留簽證,另加收特別手續費美金24元。
承辦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www.boca.gov.tw/
※ 辦理【外僑居留證】所需文件
- 申請表一份
- 6個月內2吋背景為白色之彩色照
- 護照暨居留簽證正、影本各一份
-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正、影本各一份
- 居住證明
- 費用 NTD:1000
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index_ch_main.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