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UT around the World系列計畫】2021-2022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習第一梯次已開始受理報名
交換學校列表、開放申請之系所及各校申請資格:
交換學校介紹: (點此連結)
預計交換期間:
於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及第 2 學期出國交換一學年,實際交換期間依交換學校之學期起迄時間為準。
備註: 請同學就個人情況 選擇最適合之交換學校1所,若交換學校與本校合作有變化,
將由國際中心與學生協商,申請適當之替代學校。
因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疫情,為確保同學健康安全,本校將保留同學最終是否如期前往之最終決定權。
甄選對象:
(現為)本校日間部大二升大三,110學年擬以交換抵免工讀實習者。
備註: 甄選對象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具報名資格:
1. 同一教育階段內,曾獲本校推薦至國外(含大陸、港澳)交換學習者。
2. 曾獲得本校交換學生計畫錄取資格,並於錄取報到後自願放棄者。
報名方式及截止日:
申請人須於110年2月5日(五)下午5點前將所有應繳文件親送交至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處(不接受代送或郵寄,延遲恕不收件)。
備註: 文件若有格式不符或缺漏將不予收件,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同學留意截止時間,不要壓到最後一刻才來繳件。
應繳文件:(必)為必繳,(選)為選繳
1.(必)學生出國雙聯學位學習或交換學習申請表(研修計畫至少1000字) (格式請至本頁下方下載)
2.(必)學生出國雙聯學位學習或交換學習家長/監護人切結同意書(須由監護人親簽+用印) (格式請至本頁下方下載)
3.(必)學生出國雙聯學位學習或交換學習切結保證書(簽署簽請詳閱內容) (申請人及監護人皆須親簽+用印) (格式請至本頁下方下載)
4.(必)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中文版) (須提出正式成績單,不接受網路成績截圖,請自行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成績單須由註冊組用印)
5.(必)語言能力證明(須為本網頁下方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上所列之檢定) (須提出正式成績單,不接受網路成績截圖)
6.(必)中、英文自傳(格式自訂,各以一頁為限)
7.(必)歷年獎懲紀錄證明 (須提出正式證明,不接受網路查詢截圖,請自行至學務處生輔組申請,證明須由生輔組用印)
8.(選)其它有利審查之文件(如優良事蹟證明、師長推薦函、參與活動證明證明等)
9.(選)清寒學子請另檢附中低收入戶之證明(資格須由戶籍地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認定之)
10.(選) 具原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者,請另附證明。
獎學金資訊: (須獲得正式交換生(姊妹校錄取)者始得領取)
教育部學海計畫(可補助國外學校學費、來回機票費及生活費)
•學海飛颺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已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語言能力需達多益600分(含)以上或同等語言檢定(請參閱本頁下方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
(三)歷年操行分數平均80分(含)以上且未曾有記過紀錄者
(四)歷年在校成績GPA3.0(含)以上
(五)同一教育階段,未曾獲得學海系列計畫補助者
•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已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 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三)語言能力及學業成績需達海外研修機構之標準
(四)歷年操行分數平均80分(含)以上且未有記過紀錄者
•已獲姊妹校錄取,惟學業、語言成績未達教育部學海飛颺或惜珠計畫資格者,國際中心將另以校內辦法(點此連結)補助。
獎學金申請方式:
申請人於繳件後填寫獎學金申請表,由國際中心送系所及委員會複審,決定是否授予獎學金。
校內初審結果公告:
本校初審結果預計於3月下旬公告於國際事務中心網站,錄取生須依照公告規定報到截止日前至國際中心完成報到。
注意事項:(其餘事宜請詳閱切結書,未盡事宜依本校規定辦理)
•申請前請同學務必與系上師長及家長充分討論溝通,若經國際事務中心收件後欲放棄申請者,
將影響往後申請交換之權益,請同學務必留意!!
•經本校審核通過者僅為獲得本校推薦資格,學生仍須獲得姊妹校錄取,才算取得正式交換資格。
•交換期間仍需保留明志學籍,無論是否要繳交姊妹校學費,交換生依規定仍需繳交本校之學雜費。
•請務必確認資料是否皆齊全,若有遺漏,同學需自行承擔後續所造成的問題。
•本案承辦人:
亞洲、澳紐地區: 王柔雯小姐(分機:3015) 電子郵件: ninawang@mail.mcut.edu.tw
歐美地區 : 劉怡君小姐 (分機:3035) 電子郵件: krystalliu@mail.mc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