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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大共指及雙聯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6-30
  • Q1:明志台科共同指導及雙學位獎學金受領期限為幾年?
    A1:依照兩校協議,受領上限為3年,第4年起需依學業表現及研究績效評估是否得續領。

 

  • Q2:明志台科共同指導及雙學位生需要繳交兩校學費嗎? 每月可受領之月獎助金金額為?
    A2:共同指導學生無明志科大學籍,不須繳交本校學費,於獎學金期限內,不須繳交台科大學費,月獎助金每月將由指導教授評估當月表現,通過者始得受領,共同指導外籍博士生每月受領15,000(指導教授另須補助至少每月3,000),雙學位博士生則為25,000元之月獎助金。

 

  • Q3:若已超過獎學金受領期限,可以展延嗎?
    A3:須由指導教授以簽呈方式說明學生各項表現狀況(含學業表現及已完成之研究績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 成績單、研究績效列表)

 

  • Q4:月獎助學金從何時開始核發,受領起始日如何計算?
    A4:由學生入台之月份起計算未抵台之月份不予核發。

 

  • Q5:共同指導及雙學位外籍博士生之學籍隸屬於哪一校?
    A5:共同指導外籍博士生僅擁有台科大之學籍,雙學位則同時具兩校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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