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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澤書院規章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13

1. 本書院精神為自主學習,希冀透過相關活動鼓勵學生主動參與相關活動,以培養全球素養及跨文化認知,每學期各項活動皆分開報名,主要於課餘時間舉辦,書院生需自行留意活動報名、舉辦時間並依規定報名參加。

2. 麗澤書院之定位以不影響既有課程為原則,活動主要於課後時間及週末舉辦,無法給予公假,為整學期不定期辦理之活動,請學生依照自己可配合之時間選擇性參與。

3. 麗澤書院相關活動事宜,將統一透過及麗澤書院LINE 群組明志科大Outlook電子郵件進行聯繫,敬請留意並定期查收學校 Outlook 信箱。

4. 報名僅為保留參與資格,書院生參與活動需確實簽退、簽到,若有遲到、早退或未全程參加者之情事,將不予認列該活動點數。

5. 認證者需為本校國際處職員親筆簽名或簽章認證,且需於本護照以正楷載明參與活動名稱、日期、時間及所點數,認證內容皆不可有塗改痕跡;若有錯誤需更正,需請原認證人在塗改處再次簽名或蓋章,否則不予認證。

6. 書院生請務必妥善保管本護照,遺失者該學期過往紀錄若無法提出參與活動之佐證資料者,均不予承認

7. 欲認列114學年下學期麗澤點數者,須於至115529日前繳回護照,逾期不予認列。

8. 本規定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辦法辦理,國際處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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