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於108年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相關規範並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事宜:

一、依教育部規定,各校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不論為實體或線上(視訊)交流,均應於活動開始前1個月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完成登錄,並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如有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二、如學校有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包含實體或線上),應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至平臺「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頁面完成登錄。

三、另依大陸委員會公告,自113年6月27日起,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至「橙色」等級,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請加強宣導當前兩岸情勢及政府政策,提醒師生赴陸交流應注意風險與挑戰,確保學生人身安全與權益。

四、學生請假參加由校內外機關(構)、單位、社團、系學會、民間基金會(或協會)辦理,或教師自行招攬校內外學生參與之赴陸交流活動,亦應依規定於前揭平臺完成填報。

五、學校辦理學生赴陸交流活動、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應依兩岸政策立場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秉持對等尊嚴原則,對陸方主動邀約(如全額免費、落地接待)應提高警覺,並審慎評估活動辦理單位、行程、活動目的及文宣內容,避免涉及政治目的或配合陸方宣傳。

六、請各單位強化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並保留相關紀錄供查核。教育部將不定期查核,並列為行政考核及獎補助款審核之參據。如對活動內容或辦理單位有疑義,請事先函詢大陸委員會確認。

★通報說明:

1.通報前須完成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檢核表並經單位主管及一級主管簽核後,紙本須留存於貴單位以備查。(此系統為事前向教育部核備活動之性質,貴單位有符合填報條件之活動,才需要至系統填報。)

2.填報前請務必詳閱操作手冊

3.登入「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網址: 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 

您的使用者代號請參閱附件四,第一次登入之密碼為使用者帳號,登入後必須重設密碼。

★赴陸交流活動【通報對象】

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體驗學習、實習、志工服務、訪問研習、姊妹校交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學生交流及其他與陸交流活動。

(一)交換生、研修生請填研修系統,無須重複填報赴陸交流平臺。

(二)若交流活動僅有校內人員或老師,無"學生"參與活動,則免填報。

(三)若以視訊等方式進行交流活動,亦須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