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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標準作業流程
簽訂合作備忘錄(MoU)標準作業流程
明志科大與境外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備忘錄標準作業流程。
明志科大學術合作備忘錄範本(
點此連結
)。
合作備忘錄屬校級合約,一律須由簽約學校先行簽署,簽署代表人為須為校長或同職級之代表。
根據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點此連結
),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須於簽約1個月前先函報教育部核備,並檢附合約草案、申報表、大陸地區學校簡介,簽署完成後函送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