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大與境外姊妹校簽訂跨國合作協議(以下簡稱MoA)標準流程圖(點此連結)
1.跨國合作協議分為:
(1)雙聯學程合作協議
(2)交換(含交換專班)合作協議。
(3)研究中心、院系對應合作協議。
2.本校姊妹校名冊查詢(點此連結)。
3.明志科大與境外姊妹校簽訂合作協議說明表(點此連結)。
4.本校合作協議範本(點此連結)。
5.一律須由簽約學校先行簽署,雙聯學程合作協議原則屬校級合約,簽署代表人為須為校長或同職級之代表。
6.根據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點此連結),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須於簽約1個月前先函報教育部核備,並檢附合約草案、申報表、大陸地區學校簡介,簽署完成後函送教育部備查。